各相关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需要新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生,参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认定流程进行申请认定,申请完成后导出申请表(调整表格,控制在1张A4纸之内),导师签字后交至学院9号楼212陈老师处。
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
(一)学生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y.zju.edu.cn/),点击“应用中心”。
2.选择“奖助”模块,选择困难生认定申请。点击【复核】按钮,进入复核页面,根据实际需求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1)如无误,则点击【信息无误,确认提交】按钮,数据提交至学院。
(2)如需调整等级,点击【修改】按钮,可编辑原认定申请所有信息,并填写修改原因,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同时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3)交至学院9号楼212陈老师处。
(3)如需放弃资格,点击【放弃】按钮并填写放弃原因,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同时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放弃声明》(附件4)交至学院9号楼212陈老师处。
(二)学院审核
学院按要求完成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在“奖助管理”→“经济困难生”→“困难生认定审核”界面筛选相关信息,进行操作:
(1)无需调整:筛选“修改状态”为“已确认”,点击通过复核;
(2)取消认定:筛选“修改状态”为“放弃”,点击通过复核;
(3)调整等级:筛选“修改状态”为“申请修改”,可查看变动对比,提交审批意见。
三、时间安排
1.3月24日前,学生完成上述申请。
2.3月31日前,学院完成新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审核认定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复核与调整(含公示时间)。
3.4月2日前,学院在“奖助管理”→“经济困难生”→“困难生认定审核”界面筛选“申请学年”为“2025-2026”,申请学期为“春夏学期”,审核状态为“研究生院待审核”,导出新申请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筛选“申请学年”为“2025-2026”,申请学期为“秋冬学期”,审核状态为“通过”,导出复核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两份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院803(无需提交电子材料,完成系统审核即可)。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需完成复核,春夏学期新申请的无需复核;
2. 硕转博研究生需用博士研究生身份重新认定;
联系人:陈老师,0574-8822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