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细化学生成果类型及加分标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师生建议、原有基础并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体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期间师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要求反馈内容需完整包含涉及章节、修改意见等信息。本办法将用于2025-2026学年起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软件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