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根据《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浙宁院管〔2025〕17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宁院管〔2025〕15号)及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技项目(国内民口,以下简称横向项目)的结题与过程管理,科研部将对科研服务系统中合同结束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在研横向项目开展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服务系统中项目状态为“项目结束”“项目终止”“项目撤销”的横向项目,无需办理集中结题手续。
二、对于已执行完毕的在研横向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并已收到全部经费),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项目结题手续,填写《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横向科技项目结题表》,经委托方盖章确认、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报科研部备案归档(原件纸质版1份),并在科研服务系统中提交结题申请。如委托方不予盖章,可由管理中心出具同意结题的说明文件(《结题说明》),或提供委托方确认结题的其他材料(如验收通过证明等),或项目合同书中已明确结题的相关证明。
对于经费尚未到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催款结题,或签署补充合同、终止合同。补充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审签流程与主合同一致(可在科研新系统中完成)。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生效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服务系统中提交相关变更或终止申请,并将1份合同原件纸质版交科研部备案归档。
三、项目负责人应对外协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或签订补充合同、终止合同。如外拨经费超过100万元(含),根据《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宁院管〔2025〕15号),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供合作单位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
四、管理中心科研系统已更新,结题、延期、合同审签等相关流程请在科研新系统中办理,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请项目负责人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及时办理项目结题、终止或变更手续。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
科研合作部
2026年3月26日
终止合同.doc
补充合同.doc
横向项目结题表.doc
结题说明.doc
科研服务平台操作流程指引.docx
浙宁院管〔2025〕15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浙宁院管〔2025〕17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